之二十,真金白银的砸。红心公司的两成股份,他没出售,继续留在自己手里。
既然天健公司的销售情况如此火爆,没理由红心公司会差很多。尤其是两家公司合作,陈予权拿到红心公司的经营权之后,销售火爆也是可以预期的。
明明可以薅两只羊,为什么要丢掉一只?
至于一千二百万现金(天健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双方商定作价一千二百万),朱三还是能想出办法来的。
陈予权也同意了。
他从来都不喜欢吃独食。
虽然在这个阶段,用成本价卖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肯定是亏得不要不要的,等于白白给人送钱。
但这本账还有另外一个算法。
从今往后,朱三就算是和他绑在同一辆战车之上了,想下都很难下去。
因为陈予权和朱三还约定了另外一个条款,那就是天健公司和红心公司各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股东只能是朱三,不能是别人。
如果朱三要中途转让这些股份,必须先征得陈予权同意,陈予权不点头,转让无效。
这是必须白纸黑字写进合同的。
对此,朱三二话不说,一口答应。
他当然理解陈予权的用心,这是怕他过河拆桥。
人家愿意直接给他“送钱”,当然是想要和他交朋友,将大伙绑在一起。没有这个先决条件,当人陈总是傻子吗?
朱三无所谓。
第340章 弟弟,你真够意思!(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