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凉鞋也漂亮,脚趾上涂着红色的指甲油,瞳仁干净,看起来纯洁乖巧。
路过图书馆,碰上几个勾肩搭背的男生,男生吹着口哨说:“妄哥,有新欢了啊?”
另外一个男生也不正经:“余哥,你算算咱妄哥都多久没谈对象了?我都忘了昔日浪子是什么形象了。”
“哈哈哈咱学校女生得多饥渴啊。”
南嘉认识那个男生,就是野莓乐队的贝斯手,叫沈念余,也就是之前跟裴行妄穿了情侣衫的那位。
沈念余说:“不介绍一下?”
裴行妄挑了挑眉,揽住南嘉的肩膀,哼笑着:“这我妹,大一新生。”
“亲妹?”
“不是。”
沈念余扑哧笑了:“那妄哥得多少个妹妹啊。”
裴行妄直接抬脚踹他:“沈念余,在小姑娘面前都这么不正经?给老子滚一边去。”
沈念余和另一个男生嬉皮笑脸地走开了。
“妄哥,我见过那个男生,他是不是跟你穿过情侣衫啊?”
裴行妄侧眸望她,语气意味不明:“这你都能记住?”
“我俩一起买衣服,这小子太瘦了,男款最小码穿着都肥,就买了女款,居然被你看出来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还以为你跟别的女孩穿情侣衫呢。”
南嘉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