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将人拉去了百货商店。
沈夏至只念了两年的书,但是百字和店字她还是认识的,“我们不是要去供销社吗?”
“反正出来一趟,咱们先逛逛。”
公社的百货商店比县城的百货公司小很多,但是东西也不少。
陆书阳拉着沈夏至直奔卖衣服的地方,他看一圈,指着一件红白相间的格子衬衫,和一条灯芯绒的裤子,“麻烦这两件帮我拿一下。”
售货员将衣服和裤子拿过来,看着沈夏至,笑着说,“你爱人眼光可真好,这衣服和裤子是昨天新到的,城里都穿的新样式,特别适合你穿。”
陆书阳在沈夏至身上比量比量觉着挺合适,“帮我包起来吧。”他说着从怀里拿出一个手帕,打开里面竟然是零钱和布票。
沈夏至赶紧按住他的手,“我有衣服穿的,我不用的。”
“你已经是我媳妇了,当然要穿我给买的衣服。”陆书阳让售货员开了票,交完钱以后回来拿了货就把沈夏至拉走了。
“一件衣服一件裤子竟然要八块钱,可太贵了。”沈夏至从来没穿过这么贵的衣服和裤子,而且那布票就这么花掉了,好心疼。
陆书阳不在意地说道,“钱花没了再赚呗,你放心,这是我自己赚的钱,你是我媳妇儿,你自己的男人赚钱给你买衣服,天经地义。”
沈夏至有些傻眼,都说陆书阳平时上工都不去的,这哪里能赚到钱呢?还有,那布票可不是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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