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这个小家伙吗?”
“喜欢是喜欢,可二哥为什么不抓只小兔子给我玩呢?”比起老鼠,小女孩儿应当更喜欢兔子才对。孙福喜虽然是伪萝莉,但也不能表现得太过特立独行。
“那个啊,”孙福武挠了挠头,“陈大叔和大哥说兔子肉可以吃,兔皮在鞣制过后还能卖个好价钱,我就没好意思朝陈大叔要。”又继续解释,“这个不好卖,身上的肉又不够塞牙缝的,我看它挺可爱就想着拿回来陪你做个伴。”
孙福喜选择性的将小老鼠的事放到一边,她眼前一亮欣喜地问:“意思是你们抓到兔子了?”
“对啊,”孙福武兴高采烈地说道,“不光抓到一只,是抓了一窝,足足有七只。”
“我的天!你们是将人家一家老小一窝端了?”
孙福武今年十三,在古代来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是在经过这段时间逃荒的洗礼后,变得比较务实。就听他耐心解释:“虽然有些残忍,不过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啊!你想啊,咱们要是不抓它们,吃它们,卖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