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来了挡也挡不住。
也是哈,大哥这么优秀,按当时的条件,各方面都可以呀。
有学历,有房子,有正式工作,人也长得可以,身高一米七八,可就是高不成低不就。
而此时,本不怎么来往,甚至还有点隔阂的三婶,给我大哥介绍,与我家有些矛盾的堂嫂的表妹,这一提,还就成了。
虽然,当时我们一家商量着不想提这门亲。可是,一个是大哥是大龄青年了。再说,大哥愿意,我们也无话可说。
老话说,三十不立子,巴巴结结到老死。
爸妈看大哥喜欢,就依了大哥。毕竟,三婶和堂嫂都会过日子,人品,也只能过着日子、品着看。
结婚四天,大哥和大嫂就提出分家另过。
目的,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就是想着自己过小日子,两个人赚工资,每月的工资归自己了。
其实,大哥大嫂就是想着过自己的日子,不想帮父母,更不想帮兄弟姐妹。一句话,自私!
大哥觉得反正爸妈也不给外债,就证明爸妈还有钱。
八、九十年代,父母兄弟帮了大的结婚盖了房,要么不分家,帮下一个盖房、娶媳妇,完事分家另过。
要么,结了婚就另过,那父母要给你两千三千甚至五千不等的外债。你得帮着下一个。
我们家没债务,不用哥哥帮着弟弟。我想,这也是势利眼的三婶和堂嫂,觉得我们家日子好过,才把她们的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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