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这一番话,已经足够卢菀对这位庸太守而今的地位做出了解。
第一,庸南是个“傻热心”,职权虽高,也办实事,虽然受到百姓拥戴,对州府政务却不能做到如臂使指,世家富户,多半不怎么卖他面子——
若非如此,几千人的流民问题虽不说彻底解决,但找块地方让他们住下应该还办得到的;
第二,那位肌肉壮汉,全民男神花大将军是庸太守的好朋友,比起此地的太守庸南,花修明似乎更是个说一不二的真主子。
卢菀心中有了计较,与钱老告罪,只身向庸南走去。
她走到的时候,庸南正蹲下身来,从胸口衣袋里摸出一个小纸包,轻轻捏开靠在墙根的小姑娘的嘴巴,将那纸包里的药粉给她倒进去。
这小姑娘的身量有十三四岁了,头发梳得挺齐整,衣服也不如何脏,只是面黄肌瘦,一副长期营养不良的样子。
卢菀跟着蹲下:“她叫什么名字?”
这话显然不是问没力气说话的小姑娘,她问的是旁边的庸南。
青年文士有些诧异地侧过头——
“这兄弟实在白过头了,”卢菀想:“如果胖一点,说不定还占个唇红齿白,现在这白惨惨的样,嘴唇又红,简直像在地府没吃饱飘出来了似的。”
惨鬼庸南挑挑眉,清了清嗓子:“她叫玉珠,是回程路上我捡回来的——请问你是不是那个卢姑娘?”
卢菀拍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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