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奶奶往常最是叫我们不要浪费,我可听话。”
归雁嘴贫,林昭昭心口松了松,笑了声,却又不解:“是那小厮自己做的主?”
归雁说:“是了,我和他聊半天,他原来是国公爷身边贴身做事的,却非说自己是跑腿的,谦逊得很。”
林昭昭手上调羹搅粥,说:“应当给他些银钱的……”又想起那小厮的客气有礼,她自语,“这几趟倒是麻烦他了,却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
归雁说:“这我倒是知道,我和他聊过,他叫胡天,改日再遇到,咱记得道声谢就好了。”
林昭昭手倏地一抖,热腾腾的燕窝粥险些溅出来,归雁忙接过碗,掏出手帕帮林昭昭擦:“三奶奶,没事吧?可有烫到?”
林昭昭攥住手帕,道:“无碍。”
归雁看林昭昭确实没烫伤,这才松口气,道:“这国公府的碗可是景德镇的官窑出来的,要真摔了多可惜。”
林昭昭没听到归雁的絮叨,她低头看归雁给的帕子上的绣花,神思慢慢被过去拉走。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那年约摸十二岁,林昭昭身边,总算有一个供她调度的丫鬟,丫鬟只比她小一岁,和她是同龄人,利索能干,林昭昭多了个玩伴,很是兴奋。
林尚是个粗人,非要让他起名,恐怕只会叫阿大或者小红,林昭昭嫌弃得紧,主动揽过这活计,开始翻积攒灰尘的诗集,最终,手指定在这句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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