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边走边抄作业,十分嘈杂。
“新生!新生!都来这里列队!”这位比尔利教授提高声音大声喊,“我是你们的草药学教授赫博特·比尔利,很高兴见到你们这群小可爱!”
“看起来不错。”诺娜低声说,主动移开目光,她刚刚与那位——她听见别人叫他马尔福,难道他叫阿布·马尔福?——意外对上了视线。
这姑娘真漂亮,心底的火花一闪而过,阿布拉克萨斯回过神,礼貌的微笑了一下,而诺娜的心里却只有一个想法:她想要他。
那种感觉类似于惊艳,又或者一见钟情,就像想要得到漂亮的玩具,想抚摸他顺滑的头发,像揉捏库玛和伽利略一样,抱一抱、亲一亲。
她稍微有点理解妈妈的意思了,也就是昨天,妈妈还对她说:“好好学习,别谈恋爱,你长得漂亮,会有很多人追你的,你妈妈我就是栽在了你爸身上,那个混蛋,热恋的时候山盟海誓,现在居然说【再也不回来了】?呵,男人。”
没有我得不到的东西,如果有,那就抢。
在伦敦的地下世界呼风唤雨很多年的S.S露出甜美的笑容,谁也不知道,她就是这样笑着射出钻心剜骨,把活人逼疯、把死人逼活。
——杀人算什么?被人追杀、不得不隐姓埋名又算什么?她的愿望是:早晚有一天,她要带着妈妈打回去,夺回原本属于她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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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做话说:月更,偶尔掉落周更
阿布拉克萨斯(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