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比方,如果我们没有在案发前就锁定这帮间谍。
宝岛特工在基地附近某处放把火,或是安个定时炸弹什么的。
在老美行动的同时闹出声响,以此来达到吸引我方防卫力量注意力的目的。
且不说我们能不能抓住放火和安放炸弹的人,就算抓住了,他们咬死了说成是意外,或是恶作剧。
在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我们因为缺少过硬的证据,很难把他们归类到间谍案中。
而放火和制造爆炸,如果没有造成直接的恶劣后果,量刑也不会很重,运气好的话甚至交笔罚款就能混过去。
再一个,如果宝岛特工的任务是声东击西中的“东”。
老美只要通过卫星观察指定区域,看他们是否吸了我方大量的防卫力量就行,不需要谨慎到特意进行人脸识别的地步。
既然需要,那就说明他们在行动期间,一定在任务区域范围内。
老美担心宝岛方面的人出了问题,卫星侦查到的情况是我们演的一场大戏,才会那么的谨慎。
————
宝岛特工们的行动,比想象中的要快的多。
专案组这面才刚刚把思路捋顺,他们那面就已经动了起来。
而他们的行为,既在意料之中,又让人颇为讶异。
一帮家.伙居然去租游艇,而且是艘颇为豪华的房艇。
随着高收入人群越来越多,当豪车和别墅已经不再能彰显他
幸运的“客人”(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