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地回答:“我习惯了早起,睡不着了。”
E自然不是早起型的人,爬回去继续睡他的回笼觉。我装逼的目的达成,笑嘻嘻躺到他身边,靠着他的后背说:“不然我再陪你睡会儿?”E没回答,但是抓住了我的手要我搂住他,自己自顾自睡得香甜。我心想,这还真跟我们家猫一样,虽然时不时懒得理你,但是永远要求你的注意力百分百集中在他身上。
High maintenance,难以伺候,用这个词形容最为适合。
等到E起床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左右。我说我去给你找洗漱用具,E说没事我自己带了——亏我昨晚还拉着他的手说你要过夜吗?拜托你留下过夜吧,合着人家连全套装备都带齐了,就等着我开口挽留他。
好吧,我就吃这一套。我亲了他一下,说你去洗澡吧,我现在饿了要下楼买牛角面包,你要不要别的?E对我说,他需要一杯咖啡,别的就不用了。
然后你们猜发生了什么?——我十分有先见之明地一次买了两个可颂,被他抢走了半个,然后一脸委屈地说,为什么你买的是croissant normal(普通可颂),我喜欢吃带葡萄干的。
看见没,high maintenance。
可是我真的好喜欢他,哪怕我并不知道是不是想要开展严肃恋爱的那种喜欢,此刻这种喜欢却浓郁得几乎要溢出来。我喜欢他慵懒自在的模样,喜欢他不说话时有些羞涩的笑,喜欢他
卷毛(五)(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