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遇到认识的,但是大城市不会。
我不敢相信这些都成真了。
事过境迁两年,我在我的打球职业闯下了不小的名气让我收入挺可观的,而之昀更令我崇拜,她成了一名畅销作家,飘仔说我们真的很爱彼此,因为之昀会跟着我到处跑的进场看我每一场球赛,而她写的每一本书我一定都会看,我们根本就是彼此的铁粉。
我只能说这两年我跟之昀真的过得很幸福又快乐,这就是所谓的苦尽甘来,而就算我们现在过得稳定顺利我们还是很珍惜彼此,因为我们失去过彼此,难免仍心有馀悸。
当然我现在也已经是个相当成熟稳重的大人了,我没再去想过要公开她是我的女朋友,而我也不当我们是辛苦的在躲藏,我认为我们的关係我们知道就好,这世界上最重要的是之昀爱着我并且不会离开我就好,其馀的那些在我以前会多少希望得到的他人祝福我都不需要了,只要她在我身边,就算我们只能躲在高山上的洞穴里我也甘愿。
「老婆我回来了。」我打开门喊了一声,我们买了一间有很大庭院的屋子,这有点像电影外国片里郊区总是会出现的社区屋子,我们确实也买在比较郊区一点但是不算是社区,邻居都离我们至少五十公尺。
反而长大成熟后会喜欢低调点,以前是有一种不得不低调,现在是喜欢低调,反正我们一直都乐于在两人世界里。
本来一开始我不想要有大庭院,我就不晓得她要那么大的庭院做什么,但我后来晓
第103篇:聽妳身體的慾望(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