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等叶琛反应过来,流浪已经跑回来了,朝叶琛眨了眨眼睛。
“不用再试了,我同意,就从这条狗,如果它能配合我们做事,那荡平整个金川市的黑道,并不算多难。”老成持重的叶琛居然第一个答应下来。
“我也同意,哈哈,让你的狗跟着我,我保证把它伺候的好好的,好吃的好喝的都给它,平时只要帮我们杀个人就可以了。”邓开激动的说到。
“它喜欢吃牛排、鸡翅和烤全羊。”陈治愈说道,这也就是相当于答应了邓开的请求。
“嚯,胃口可不小,档次可不低啊,不过,无所谓,混黑道的,要是连条狗都养不起,还混个屁啊!”邓开大手一挥,豪气的说到。
叶琛和邓开这两个人一老一少,却分别是周向军推荐的五个人里面脑子最好和身手最好的,其他三人都看他们两个人的抉择行事,既然他们两个都选择跟着陈治愈干,其他三个人也就没什么好考虑的了。
陈治愈收服叶琛等五人只用了一顿饭的时间,看似很短,但陈治愈所展现出来的东西,已经足以征服他们。
正如陈治愈所说,钱,但是不多,关系,倒是很硬,人手,杀人不犯法,就这三条,足够了,足够一个势力在黑道纵横。
当天下午,流浪就跟着叶琛走了,虽然邓开很想拥有流浪的“抚养权”,但是流浪显然更欣赏叶琛,这让邓开心里很不爽,不过也没办法,他现在是彻彻底底被流浪征服了,一想到
第一百一十二章 未名堂的成立(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