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nba典型内线蓝领,和戴勒姆波特效率类似。
跳球,诺阿获胜了。
公牛队首波球权,德里克-罗斯运球过半场,面对的是阿伦-艾弗森的防守。
公牛队如今外线火力最猛的还是他们的本-戈登,一个以第六人自居,然后又时常出现在球队首发阵容中的男人,场均超过20分,所以王明天安排萨弗洛萨防守本-戈登。
面对大名鼎鼎的三号球员,德里克-罗斯感觉他身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在颤栗。
他俯下身子,锐利的目光盯着艾弗森,随后一个胯下运球,把球交换到左手。
“要突破吗?”
球迷看着公牛队拉开的阵型,没想到公牛队连挡拆都不走一个。
德里克-罗斯直接左手交换到右手,体前大幅度变向,球鞋鞋底在地板上发出剧烈的摩擦音,身体夸张地倾斜到一个角度,然后骤然爆发前进的速度。
“幅度这么大,速度还这么快?”
尽管见识过德里克-罗斯的突破,但艾弗森还是感觉罗斯有些太猛了,这种突破,艾弗森也是做得出的,但不可能一上来就这么搞。
王明天一句话说的非常好,打球就是虚实结合,快慢结合,掌控节奏,比一往无前更加重要。
艾弗森想那么多,也无法掩饰他已经被德里克-罗斯过掉的事实。
罗斯太快了,以至于他的球衣都飘了起来,风钻了进来,空中鼓起,猎猎作响。
第两百零二章 状元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