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都是从公中出的。
大儿媳妇当年是嫁进来三年才生下大孙子满仓的,这二儿媳妇刚刚嫁进来,再快这生孩子也得一年,更何况这会儿老大媳妇肚子又怀一个,这孕期补身体的鸡蛋还有到时候坐月子吃的鸡汤等,都是一笔支出。这么一来,不分家小儿子和小儿媳妇总归是吃亏的,毕竟赚的工分充入公中,最后大头都是花到了大房身上。
之前便说了,虽然老两口在心里是有些偏疼小儿子的,但是这做事上从来都是一碗水端平的,也没有因为小儿子赚来的钱都花到了大房那儿,而克扣大房生的两个孙子和大儿媳妇。
大儿媳妇坐月子的时候,那吃的鸡蛋,煮的鸡汤不都是她这个婆婆做的吗?而且大儿媳妇坐足二十天的月子,这期间都是不赚工分的,这个时候吃的口粮也全是公中出。可以说整个李家村,都没有梁金花这么好的婆婆了。
基于当时这个情景,正因为老两口有些偏疼小儿子,但是却又要在做事上一碗水端平,所以最后才想出分家的这个法子的。
虽然分家的时候,作为小儿子有些吃亏,但是这分出去之后,他们小两口挣得工分就只需要养他们自己就行了,虽然刚开始因为刚刚分家需要盖房子买各种锅碗瓢盆啥的,花的钱有点多,但是加上分家的多分一点的钱,久了这日子怎么都过不差。
再加上梁金花也想到,大儿媳妇是她们这隔壁村的,但是小儿媳妇却是城里来的知青,这天天在一起,也不知道合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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