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等靠近我时,我闻到她身上那股淡雅的清香。
她虚拢了耳边碎发,坐在我的身边。她穿着我为她画的衣裳,那是一身黑平缎高领无袖旗袍,颈上坠着一小颗一小颗如同眼泪般的珍珠。那旗袍整体修身剪裁,绸缎紧紧贴附在她雪白的肌肤上。
她温柔地注视着我,俯下身捧起脸亲吻着我头顶的发旋,又继续亲吻着我的眉毛、眼睛、鼻尖、嘴巴......
原来,女人的唇真的是柔软的。像是亲吻一块儿刚做好的红烧肉一样——对不起,我不该这么比喻。但是真的,那时候我们家穷,过年才能吃的上一次红烧肉,母亲数着毛票一大早去街上赶集,日落西山才能给我们兄弟五个拎回来一块儿去了毛的五花肉。
我抱着她,把她搂在我的怀里,让她跨坐在我的身上。我旁边就是我哥,做贼心虚,我把她那双长而直的小腿搂住,双手握住她那双小脚,不让她的身体触碰到我哥一点地方。
这样的动作让她害羞,也让她有些无所适从。在动作转换之间,她的旗袍已经褪到大腿根处,露出那黑色的铅印字:wife。
那四个英文字母,仿佛是用烙铁烫上去的一样,仔细一摸,还带有着凹凸不平的疤痕。
我一下子清醒了。在清醒之余,又从心底升起一丝难以言说的、隐秘的快感。这就像给羊用烙铁烫上编号一样,这是完完全全属于我的所有物,从印上编号开始,她就注定会是属于我的奴隶,我的性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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