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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六零我是小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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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管理下治安有多么好,只是因为这年头儿穷啊,家家户户都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一年到头好不容易攒下来几个钱,谁家不是死死地藏着掖着,哪那么容易被贼偷了去。
    至于不偷钱,偷别的?
    大件儿的,太惹人眼,一旦被发现了,就是在自家门口儿偷鸡摸狗,要被乡里乡亲戳脊梁骨的;
    小件儿的,一根葱,两头蒜,被偷了也只能认倒霉,毕竟谁家都有的东西,没有证据,也不可能到处嚷嚷。
    叶初当然也明白没有证据就只能认倒霉这个道理,然而现在,她不是有证据么?
    【证据:一只鞋】
    赵国良匆匆把碗里的饭扒拉完,便被叶初引回了家,指着篱笆墙边的小鞋说道:“这就是小贼留下的。”
    赵国良一看,这分明就是孩子的鞋嘛,也许就是村里的孩子看院子的青菜长得水灵儿……
    咦?这是啥菜,我咋不认识呢?
    赵国良:“丫头,你这种的,是啥菜啊?”
    叶初翻了个白眼,“这不是菜,是药,赵叔,您能不能先听听我说啥,我说,这鞋,就是小贼留下的。”
    赵国良回过神,“哦,哦,我听见了,小贼留下的。”
    对了,我刚才想到哪来着?
    哦,我想到,也许就是村里的孩子看院子的青菜长得水灵儿,翻墙进来想偷菜,不知怎的,走时竟掉了一只鞋,留下了把柄。
    赵国良心道:初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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