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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家子的宠妻青云路(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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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梅娘喜欢的,想来不过是哪个募兵农夫,哼,就不信他堂堂未来穿越者,经纶满腹英俊潇洒,还比不过一个大字不识的土著了!
    抄书的字体最重要的是方正工整,谢良钰便用了时下科考最常用的馆阁体,还用了谢虎做童工给自己磨墨,一边抄写,一边教一些入门的东西给他。
    “哥,你写的真好看。”小家伙磨墨上手很快,不多时便能训练有素地悬着墨块转圈了,他趴在桌子边,探头探脑地去看谢良钰写的字,满脸艳羡。
    谢良钰扬扬眉,手下不停:“你怎么知道好看?”
    “就、就是好看,”虎子挠挠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比兰花儿都好看。”
    兰花儿是村头王猎户家五岁的小丫头,小小年纪长得标致,也是个美人坯子。
    谢良钰:“……”
    ——他前日料得没错,这小子脑瓜算灵光,可惜显然不是读书的料,学了几天也只会歪歪扭扭写出自己的名字。口诀韵脚之类背得倒快,但只是往脑子里穿过一遭,吃顿饭的工夫就能全忘干净。
    不过这孩子倒是奇迹般地没被他哥带坏,虽然瘦小,但不怯弱,有点儿虎头虎脑的莽劲儿,心地也良善,谢良钰有几次看见他跟村里几个横行霸道的小霸王滚打到一块儿,倒有几分劫富济贫的大侠之风。
    如今做哥哥的倒也心宽:文不成便走武道好了,文人清流在朝堂上易独木难支,这瓜娃子好生调|教调|教,将来未必不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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