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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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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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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陈沐对欧罗巴的野心。
    公司制度在陈沐的规划下并不在商业,尽管它们的主人是一群商贾,但明显是商业与军事并重。
    商业上,东洋军府的商税为两成半货物关税与半成运输税,货物从常胜靠港后卸货由沿途村镇百姓出力运输向东海岸,各公司武装船队不准驶向西海岸。
    在这个条件下,军府给予各个公司在新西班牙租用土地的权力,但土地只能用来种植少量粮食与大量经济神作书吧物或开设工厂,不准用神作书吧其他用途,像什么修大宅子、大院子全部禁止,土地的租赁者为公司而非个人。
    军事上,各公司都必须安插东洋军府旗军,一开始只是派遣旗军神作书吧为向导与保护安全,但随公司贸易额增加,不但凭年度税额扩编武装船队,安插的军官与旗军也会随其购买船舰加入公司。
    东洋军府不参与经营,但收税并掌控武力。
    最低年纳税一千两获得许可购买五条小鲨船、十门二斤炮、雇佣一百名武装水手;年纳税两万两获得许可购买十条小鲨船、两条四百料鲨船、雇佣四百名武装水手。
    到最后年纳税百万两准购十艘六甲级战舰、两艘南塘级战舰及雇佣相应武装水手,一个公司的武力就等于两个卫。
    即使东洋军府收三成税,现在的杨廷相也不认为会有哪个公司能得到购买南塘级战舰的财力,他觉得陈沐定下这个规矩就是单纯让人看看……但如果哪个公司能一年给朝廷交上

第二百四十四章 公司(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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