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都不是个风雅之人。老婆开口要,我就给她买,但是从恋爱到现在我似乎没有主动给过我老婆什么惊喜。
记得当初和小安谈恋爱的时候,她一直不告诉我她爸妈是大学教授。我们手拉着手,逛校园,吃两块五一碗的牛肉面,恋爱的时候我没给她买过多少东西,不过所幸那时候国内竞争尚不是很激烈,房价也没有高得离谱。我们顺理成章地找工作,买房,结婚,很快我还完了房贷,给了她像样的生活。那以后我每次出差,都问她要什么。她说牌子,我便买下来。
老夫老妻的,也许不需要什么惊喜了。可是对她来说,是不是有些缺憾呢?
她很喜欢帕特里克聚斯金德的《香水》,床头总放着一本。我现在出差,每次都把这本书带着,细细地读。
“肖总原来你喜欢这本书?好厉害……”闻卿坐在我旁边,惊讶地问。听她的语气,似乎我不该看这种小资情调的书。没错,我之前确实不喜欢读。我不是什么文艺青年,我看的都是需要的书,专业书或者经济,金融,贸易,然后再用这些知识去提升自己,打败对手。
但现在,我居然早早地就有些厌倦了这种无时无刻都在拼的生活。厌倦了酒桌上的觥筹交错和圈子里的勾心斗角。刨开书中优美细腻宛如工笔画一样的文字,我发现自己很羡慕主人公格雷诺耶,虽然他可怜而可悲,但他能够活得纯粹而狂热,且心无旁骛。
我摇摇头:“旅途漫长,打发时间而已。”
“哦,好
8-肖为(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