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你有這樣的想法,若是回中部住我是很願意,反正寫作只要一部電腦和網路,在哪裡都一樣。住你彰化老家我回土庫更方便,可以常回家看看媽媽張叔叔和爸爸阿姨他們。而且將來我們的小孩在鄉下成長也是比較好。」我也坦白回應。
我們兩人共通的地方是重視父母和喜歡大自然。阿泰想回老家照應父母的想法我很快就接受。我轉換自己設計家的欲望,找了一個晚上和阿泰去看他同事的房子;沒料到,我們一進去就很喜歡。整個房子裝潢走的是鄉村風格,和我們一直在規劃的設計差異不大;廚房不小,還有洗碗機、大烤箱。有時候變化不見得不好。我和阿泰討論,若租了這房子,每月一萬六千元,每個月一人拿出八千元,房子有重大狀況是房東要負責;而若買新房子,頭期款要一百萬元、每月貸款要兩萬元,經濟壓力不小,還要持續揹負貸款20年。兩人都認為租房子比較輕鬆。最重要是這房子是新裝潢,看起來就像個新房,房租又適當,我和阿泰都很滿意。兩人的結論是決定租下來,婚前阿泰先住,結婚後我再住進去。
不久,阿泰住進新家,廚房有洗碗機、大烤箱,試煮菜餚和試做點心蛋糕更便利。我和阿泰假日更勤快作菜、作蛋糕點心。兩人自稱以後若他不想做電腦工程師,我不想寫作,可以一起開個咖啡簡餐店維生。等於我們兩人找到第二專長了。
當我沉浸在歡樂的兩人世界,都忘了 J 的事。有一天,外出回來,打開住家信箱
飛往巴黎圓夢(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