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法律上的「丈夫」好太多了。去他的〝小三〞、〝小王〞。
為了媽媽的事情我幾乎忘了要回復 J 的信。趁著媽媽開刀前趕快回,不然之後得全心照顧媽媽可能沒時間也沒心力寫信了。
J :
收到妳的來信知道妳的第三段感情竟是如此轉折,我真是無語可慰藉妳。
之前我告訴妳說我討厭小三,其實是因為我媽媽是因為我爸有外遇而離家出走的,妳自然能夠理解我討厭小三的原因了。然而經過與妳通信,我漸漸體悟到,外遇者、元配、元夫、小三、小王,這些只是社會規範道德倫理的名詞,如果脫離這個範疇回歸到情感面,這些人都只是愛情裏面的角色而已。簡單地說外遇、劈腿都是一種多元情感而已,每ㄧ個角色都在實踐自己的情慾需求,根本無需冠上道德的標籤,這些只是對追求情愛的男女的汙名化而已。期待這社會有一天能〝 NO 小三、 NO 小王〞。
想繼續聽妳故事的 H
將信交給出版社小雯之後。我開始上網查ㄧ些子宮頸癌的資料,想更了解媽阿將要面對的是甚麼樣的病魔。
媽媽到醫院開刀住院那九天我在醫院照顧她,張叔叔每天都來,阿泰來過三次,弟妹都有來ㄧ次,媽媽看起來滿開心的,尤其二十多年沒見的三個兒女願意來關心她,她是非常高興。
媽媽出院那天,張叔叔實踐他的承諾,將她接到家中同住。我陪媽媽一起過去,剛
無怨無悔的〝小王〞(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