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我ㄧ件事情。我心裡好奇著他是想說甚麼?難道他找到理想中的房子了嗎?我才正託社區裡的家長幫我詢問看看有沒有人的房子想賣,社區裡滿多空屋的,一家人到西部工作,久了有些人就不想再回來,會考慮賣房子。
周末他開車來接我去咖啡店,晚餐後,喝著熱咖啡。
「既然我們已經討論要結婚的事情,我認為我應該要坦誠告訴妳,或許你覺得應該在交往時就要告訴妳,可是我認為是要有結婚打算時才說。」他正經地看著我說。
「原來不是找房子的事情,是甚麼事情?如果是你之前的戀史,那不必告訴我,我認為那是個人的隱私,不必說的。」我也正經地說。
「不是以前的戀史。我有一個兩歲的兒子,他跟著媽媽。」他輕聲地說。
我愣住了,他配偶欄是空白啊,怎麼跑出一個兒子。
「你的意思是說你結過婚,生了一個孩子,然後又離婚,孩子給你前妻養?」我試著往好處想,就算離過婚也算是單身。
「不是,我沒結婚過,更沒離過婚。」他簡潔地回覆我。
還好他沒結過婚更沒離過婚,我問:「那怎麼會有孩子?」
看到這裡,剛好一頁信紙結束,我將信放在茶几上,走去廚房泡了一杯花茶,再回到客廳的 CD音響放一下大提琴音樂,坐在沙發上喝花茶聽音樂。我心裡想著有些好女人的命運,在情愛方面為何要一再地受傷?像 J 她在工作上看來滿順利,還
第三次不淪戀之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