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连串恐惧震颤的她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吃饭行走,都像是木偶似的,身边人自然也不愿意搭理这丑女,一路上马车颠簸,倒也相安无事。随后进了城,城墙厚而高,城里十分繁华,她被带到一条巷弄里,里头倒是雕梁画栋的漂亮房子,一个胖女人声音在说:“利爷您给回个话,九爷吩咐的,芝兰我就是拼了性命也会做好,人就放着吧,保管没事。”
“别让她死了,也别让她丢了。”
“记住了记住了,利爷你慢走啊。”胖女人送着人出去,回来扫了茫然垂头地欢颜一眼:“啧啧啧,真是丑的让人瞧不下眼。”一边说一边叫出个女人来,让她带着欢颜到后院作事。
至此,欢颜就在这里住了下来。说起来倒是托了这张脸的福,她竟在这里过了些安宁的日子。
她始终呆在后院帮着作些洗涮的活计,后院的男人女人都远着她。不知是不是得了交待,倒也没人为难作贱她,何况这女人虽丑做事手脚倒是利落的,整天垂着个头,让做什么做什么,使唤的很是方便,即是哑巴,更是安静极了的,因此大伙儿也就渐渐忘记初记她时的震惊厌恶,习惯了她的存在。
而对欢颜自己而言,这平静的日子却正好安抚了她的恐惧。
想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好,从长大以来因为自己的长相,她总是遇到这样那样的事,好与不好的,幸与不幸的,可是如今的她却像是回到了孩童时代。那时她还没有让人特别触目的长相,也没有人因此妒恨陷害她,只要
106、妓院(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