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現在的人和不愛的對方上床的那樣的多,強暴和做愛還有什麼可笑的分別嗎?既然強暴和做愛的行為是一樣的,那麼小菱不過就是多和其他人上床而已。
而且,她是出來賣的女人,和人上床和被人強暴到底還可以有什麼差別?我不懂,我真的不懂。又沒受傷,又沒被威脅的,她既然早就已經失去了貞操,還他媽的跟我講什麼被強暴?
而且她被強暴,我一樣愛她,那真的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妳這隻母狗,明明、明明就是妳害小菱的,妳竟然還有臉說這樣的話?滾!」為了小菱,也為了我自己,我絕不要再跟燕姐、薔薇酒店來往。
在這短短的幾分鐘,我們不知道互相打了對方幾個巴掌。
我也已經忘了我們在說什麼了。
只知這時候,失去已久的羞恥心和自尊心已經回到了我身上。或許因為燕姊是把我拉近這個世界的人,所以我才會對她的斥責這樣的在意。
我為什麼會和那個怪異的作家說我想死?
如果你一直活在個虛假變態的世界,你就覺得世上唯有死亡是真實的。
「我,發誓,從今以後,不要再讓我的身體變成賺錢的工具。我要掌握自己。」
(不好意思,這話之所以拖這樣久貼的原因,是因為我最近也被鼎鼎大名的Nu SKIN拉了。我研究出一篇抗體文,希望有遇上的一定要看看,這至少不讓你因為衝動下了糊塗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