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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门要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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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七府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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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县中治政改革如此,那么府中改革会不会也给本府武道门派留有职权呢?
    于是,几人立马看向后面的各府治政改革计划。
    各府置府衙,设知府、府丞各一名。知府主理一府大小政务,府丞佐之。依各县改制例,下分吏、工、商、民、财务、刑法六科,设科长、副科长各六名,吏员若干。
    其中吏科负责协助知府管理府衙以及下属个县衙人事造册、考评、任免等事务。
    工科、商科统筹府中各县工司、商司。
    民科负责管理府中百姓户籍,统筹各县民政司工作等。
    财物负责一府税收、上计、府中自留、支出等相关工作,上对知府以及玄门负责,下则统筹各县民政司财务方面工作。
    刑法科则负责统筹各县刑法司工作,若有县刑法司不决之案,则由刑法科判决,并以刑法科判决结果为最终结果。
    另设巡查使一名,负责察举府中不法之事,统领各县监察使。
    府衙对农牧渔猎这样的具体工作显然是放了,却重抓人事、财务。不过和县衙一样,跟武道门派完全没什么关系。
    几位掌门人最关心的是府镇抚司是否也如县镇抚司一样改革。
    府镇抚司设镇抚司使一名,依各县例,下分武道科、治安科、府狱,武道科、府狱职责基本和县衙的武道司、县狱相同,而治安科则确如各位掌门人所期盼的那样,被当做了本府武道门派的职权之地。
 

第407章 七府改制(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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