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股权的“双层架构”设计(1800月票加更)】
,还要写入《股东协议》里面,公司法规定重大事项表决三分之二多数即可通过,所以法院有可能不会支持。
但同时写在《股东协议》里面就不同了,股东协议依据的是《合同法》,合同法就是两个平等主体之间自由订立的协议,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强行性规定,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这种特殊的约定是必须要写入《股东协议》里面,股东协议在很多关键时刻比公司章程更加重要。
姚筠说道:“天盛资本已有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都制定的十分完善了,其它方面威胁控制权的漏洞也都全部打上了补丁,另外做修改的地方是建议把天盛资本旗下的四大核心业务vc、v、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都独立出来成立各自的子公司。”
“然后,这4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也参考嵌套上述范本来约定,同时把这些子公司100的股权打包放在壳公司作为一个持股平台,这个壳公司就是前面说的要上市的天盛控股,作为一个纯持股平台,然后陆总你来担任天盛控股的法定代表人。”
“这样一来,天盛控股旗下任何一家子公司哪怕是出现了股权之争,但是子公司百分之百的股份被母公司天盛控股,子公司要开股东大会,最有权力派来参加股东会的就是法定代表人,天盛控股里面的股权是怎么样的都不重要了,哪怕陆总你在天盛控股持有1的股权,仍然是你说了算。”
“因为天盛控股是一家纯持股平台,基本上可以看做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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