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就知道是万宝路钢笔。
“试一下,看看好不好写。”
打开盒子,取出钢笔,李建华拧开笔帽,看了看钢笔头,微笑道:“这钢笔很漂亮,应该好写,等会儿再试。”
“等以后,你旗下的公司开张了,你还会写小说吗?”
“会啊,我觉得写小说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过,以后写小说的时间不可能像现在这么多,可能一年能写四五十万字。”
“一年写四五十万字,也不少了。”
宋有德喝了口茶,说道:“本来打算给你买块名表的,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款式的,还有,你现在比我有钱了,想买什么名表,自己去选购更合适。”
“您之前不是送我一块名表了嘛,我很喜欢,值得珍藏一辈子!”李建华笑着抬起戴着手表的左手。
“你喜欢就好。”
“外公,您手上戴着的手表,看着有点久了,是不是有特别的意思?”
“是我妻子送给我的。”宋有德微微一笑,抬起手,看了看戴在手腕上的礼物,“她送过不少礼物给我,一场大火把大部分礼物都烧掉了。”
“那个……”李建华犹豫了一下,讪笑道,“外公,有个问题,我不知道该问不该问。”
“有问题就问吧,我们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您的第二人妻子,她娘家没有亲戚?”
“都已经去世了。”外公轻叹道,“我有阵子没有去祭
第五十二章 生日礼(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