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拿稿费,还有薪水。”
“薪水,我就不拿了。之前,我很少在杂志社上班,每个月都拿薪水,已经很不好意思了,现在,我真的没脸再拿薪水。”
“你别觉得不好意思,这是杂志社主要领导章数量计算,你绝对是最多的,远远超过第二名,我估计第二至第十的作家都加起来,也比不上你。还有,未来半年时间,杂志社还会刊载你写的文章,每个月给你那么一点薪水,真不算什么。”
“那……”李建华沉吟片刻,笑道,“我就收下了,谢谢总编。”
“这你不需要谢我。”总编笑道,“去香港之前,你可和我说了,到了香港,也会好好写文章的……一共写了多少字呢?”
“四五十万字。”李建华没有说实话,往低了说,他怕说出实数会吓着对方。
“你还真勤快。《明朝那些事儿》快写完了吧?”
“没有。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写新书了,一本名为《诛仙》的仙侠小说。”
“仙侠小说?”总编好奇道,“类似《蜀山剑侠传》的小说。”
“是啊,总编也看还珠楼主的书。”
“看啊,以前偷偷地看。”总编笑道,“这本小说的稿子拿过来了吗?”
“拿过来了。”
李建华从背包里拿出了两份稿子,一份是《诛仙》的,另外一份是《明朝那些事儿》的。
“你坐吧。”总编接过稿子放在办公桌上,站了起来,
第三十四章 会做人(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