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对路子,走着走着,左手一甩,一个钱包飞进旁边的一个岔路口。钱包对于小偷们之所以有吸引力,是因为里面的内容比较可爱,如果像现在那样,都用手机支付,钱包都快成了装饰品了,估计就得有一半的小偷想改行了。
“你不要,我捡!谁让这玩意算是证物呢?”胡大发左右看了看,心中叹服,前面这位对这里还是挺熟悉的,路口街边都没有摄像头,下活儿、扔包,确实没有任何的证据,有用的证据,就是这个钱包了。
也是你倒霉,怎么这么不下心遇到我啊!不去商场门口开扒,非得跑到我回家的路上耍,不知道这条路已经“姓胡”了吗?难道你是知道了昨天商场附近的行动了,害怕了?那就歇几天多好啊,就算挨饿,也不应该馋拘留所里面的盒饭吧!那玩意有啥好吃的。
趁着前面人没注意,胡大发拐进岔道,手指伸进钱包的中间夹层,把钱包捡了起来,轻轻地揣进了怀里。急忙转身跟出了岔道,继续追尾。通过街道旁光秃秃的杨树和隔三差五的电线杆,胡大发成功的跟踪了十分钟,直到听到前方呼啸响起了警笛声,才再次将身体隐藏好,偷偷的观察着。
小偷也觉得奇怪,回头看了看,没有其他可以令人疑心的人啊?这是什么情况,难道那个女人发现了,已经报警了,不可能啊?就算是报警,派出所出警哪有这么麻利啊?难道是到年底了,大家都跟着高铁一起提速了?没听说啊?不会是自己的事吧!先避避吧!
二百零八 路遇(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