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拿手机打的电话。还有,报警电话中,凶手说他杀了人,让警方快来,说的地址却是关山小区,如果是男性死者,他不太可能把自己小区的名称都说错吧?
当然,这些只是这起案件如果定性为自杀,需要搞清楚的疑点。如果找不到他杀的证据,那么就可以定性为自杀。”
杨文龙听了黄志刚和刘震宇对同一个案件,发表的看法,内心对二人再次作了一个对比。很显然,刘震宇再次让他觉得比黄志刚的水平,高出不是一点半点,而是高出很多。
他已经说过,将这个案子交给黄志刚主要负责。可是黄志刚发表对案件的看法时,连死者的姓名都没有说。他和刘震宇一同出的现场,刘震宇把死者的姓名记下来了,而黄志刚却没有清晰地记住死者的姓名。
其次,刘震宇对这个案件的判断,更有深度,更有层次,逻辑更为清晰。而黄志刚对案件的判断思维不清晰。
当然,黄志刚也有非常清晰的一点,就是整个判断指向性非常明显,都是往自杀上靠,到时办起这个案子,那还不是破案非常容易?然后这个家伙又可以到处吹嘘,他又结了一件大案,男的杀死女的,然后自杀了。
而这,也正是杨文龙对刘震宇比对黄志刚更高看的地方。
刘震宇先是怀疑是他杀,可是他也没有排除自杀的可能。那么到时这个案件能办下来,就办,办不下来,就以自杀结案,上级也不会追究渎职的责任。
看来刘
10 案情分析(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