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是不敢摸黑去找野味的。但是,现在……他摸了摸怀里的小刀,顿时底气足足的,胆量翻着跟斗儿暴涨。
哪知到了之后,他站在岸边才把火把往水面上一照,隐约看到的三两条小鱼立时全没影,不知道钻到哪块石头下面去了。倒是惊得一群蛤蟆“呱呱”的四下乱窜。
呀,这里的蛤蟆真肥!
沈云不禁咽口水。蛤蟆是他们牛头坳村的叫法,没人吃这玩意儿。但是,到了永安县,蛤蟆换了个名字,被称为“田鸡”,是一道人人都爱吃的野味儿——把田鸡剁掉脑袋、扒了皮,再切些葱、姜,搁在里头,蒸熟之后,就是一道鲜得让人吞掉舌头的美味。
在郑家庄时,夏天一到,庄子里的娃娃们便三五成群的乘着夜色去田里抓田鸡,改善家里的伙食。
他也跟着去抓过几次。
田鸡有一双强有力的后腿,两腿一蹦,往往就能弹出老远。如果没有掌握窍门的话,轻易是捉不到的。
而他学得快,头一个晚上就掌握了里头的诀窍——田鸡其实是很笨的。它没有脖子,所以没法扭头看到身后。而且,到了晚上,田鸡还有一个习性,喜欢往光亮的地方凑。当然,前提是,没有惊到它们。
利用好了这两点,什么工具也不用,赤手空拳的,就能抓到田鸡。
永安县的人都相信田鸡很滋补身体,其效用不下于鸡婆子。沈云决定了,明早改吃田鸡。
只是这里的田鸡刚刚被他惊跑了
第五十章 有人来了(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