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好好对过他,他竟然要走了?”这个人说着话,嗬嗬就要哭。
有人劝他:“人家去当京里人,咱们得为老国公喜欢,好事儿不要哭。”
在这样的话语里面,余伯南就以为自己也应该是喜欢的。但想到守在这里近十年,和宝珠匆匆一见却又要别过,实在喜欢不起来。回想他在几处任上呆过,只有这里最安心。跟守住一个渴望发芽种子似的,不过就为这里是袁家的老家,宝珠总得隔上几年回来瞧瞧。
但他没想到皇上登基后,忠毅侯变成太后外戚,成了侯爷当上尚书又有太后公开的眷顾,轻易不再返乡。余大人在那一年时时失落,但苦苦思索老国公在,宝珠不可能一次不回。终于,把宝珠盼来,却是把老国公接走。余大人能有什么好心情?
人群里说话,那准备要哭的是他此时的知己。
衙役们开道,开出一条路送他到国公府上。见到大门,余伯南眼睛一酸,险些失声泪落。认得的人上来寒暄,自己也感丢人。装着春天风沙大,把帕子向眼角一揩,喃喃道:“这天气,尽迷人眼睛去了。”
这本算是句实话,春天可不就是风沙大。但一句话把自己说得怔住。什么是这天气迷人眼?简直就是十几年前窃珠贼出现以后,世事就迷自己眼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