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汉代,“奸人之雄”,以及由此浓缩而来的“奸雄”,常常出现在史书中。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在《汉书》卷八十四《翟方进传》、卷八十三《朱博传》中。说是西汉成帝时的丞相翟方进,上奏章弹劾朝臣朱博、孙闳,严厉斥责他两人是“奸雄之党”,结果朱博受到撤职处分。稍后到汉哀帝,朱博起死回生,又当上了丞相,却依然不思悔改大干坏事,遭到左将军彭宣的猛烈弹劾,说他“倾乱政治,奸人之雄”。于是朱博被抓到监狱中,赐饮毒酒而死。同一个朱博,身上得到两个定语,一个是“奸雄”,另一个是“奸人之雄”;招来的下场,不是丢官,就是丢命。这充分说明当时的“奸雄”,与“奸人之雄”完全是一回事,都是指罪大恶极的头等坏蛋,完全是负面的含义,没有一点点褒扬的意思在内。
总之,当时的“奸雄”,其实就是“清平之奸贼”一句中所说的“奸贼”,而且还是比一般奸贼更恶劣的大奸贼。把当时这个词汇的含义弄清楚,弄准确之后,再来做判断就容易了。两种版本中,应当是完全具有正面褒奖含义的“英雄”,才是可信的原版;而完全具有负面贬损含义,一点都没有正面褒奖含义的“奸雄”,则属于好事者道听途说的误传。道理很简单,如果曹操被人评价为罪大恶极的头等坏蛋,无可救药的大奸贼,他听了之后还会兴奋得大喜而去,那脑袋恐怕就有问题了。因为他千方百计找许劭为自己作评价,原本是想洗刷掉家庭出身上的耻辱,现今家庭出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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