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若兰眼前一亮,这诗没有当今文人追捧的华丽辞藻堆砌,真情实感,气势磅礴,透着诗者的壮志凌云。
他拿起诗句推门而出,入眼便看见院中炊烟袅袅,左侧是一小块园圃,右侧小厨房炊烟袅袅,廊下有序堆放着新鲜的柴草。
平安从园圃中站起,握着碧绿的菜叶子,满身泥污,面色惊讶地看着酒醒的白衣男子。
这男子,好生的俊美,唇红齿白,比女人还美,他奶奶的,到底怎么投的胎?
明若兰看着面前平平无奇的男子,心中诧异,竟是他写出这样的诗句。大隐隐隐于世,如此深藏不露,胸中自有乾坤。
“多谢公子收留,公子不仅心善,而且文采斐然,今日遇见公子,三生有幸。”
“啊?你说啥呢?”
作者有话要说: “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功决不还。埋骨岂须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引用伟人的一句诗。
☆、天作之合
平安挠头,看着他又惊又喜疯疯癫癫的模样,心中感慨,不会是个傻子吧,真是辜负了他的长相。
“公子,这诗.......”
“这诗是我写的。”
明若兰回头,见一位蓝衣公子从厨房中走出,衣衫褴褛却很整齐,气质如兰面色清冷,正入神地盯着他。
诗如其人,明若兰勾唇轻笑,眼神朝谢玉芝上下打量。
“多谢公子的收留之恩,不知该怎么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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