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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性难驯的他越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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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是因为这个人让他想起了多年前,他碰到的一个硬茬,硬的让第一次含着金汤匙出声的他,尝到头破血流的滋味,为此还付出了一生中最沉痛的代价,他的腿废了,成了个瘸子。
    要不是他还有点脑子,智商比废物弟弟要高,早就被人取代了,他用尽手段稳固了自己的地位。
    而王智说是他弟弟,其实也不是一个妈生的,王炳愿意为他主持公道不过是因为有这个废物在,更能体现他在王家的地位。
    不是什么私生子都能进门,在豪门养大就有能力享福。那也得看命的。
    车行到山下时,进入市区,路边的灯光明亮刺眼,王炳下意识闭眼,电光火石间忽然想起傅老爷子的话:“阿京。”
    经?哪个经?
    陆裴京?
    王炳面目可恶又震惊的睁开眼,那个人,会不会是陆裴京?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入V双更,虽然双更但是字数都是粗长的哈~
    -
    下篇写这个:《粉头首富爱我不是两三年》
    文案:
    书妤有个粉了她很多年的死忠粉头。
    霸屏、有钱、从不缺席、风雨无阻、撵不走的狗那种。
    后来听说这个粉头痴迷她痴迷的病了,
    和家里人说一定要娶她,
    经人牵桥搭线,终于敲开了书家联姻的大门。
    *
    很快书妤就知道为什么对方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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