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提高,以求与共性相扭结,从而进入“味”的规范。
“别情”、“随情”就功用来说是不可或缺的,舍之则无以表达“味”;就形态来说是丰富、生动、各别的,有血有肉的,舍之则无以使“味”赋形。但是,如不归拢于“味”的麾下,则会处于一种流散状态。因此就要以几种人所共知、特别稳定的“情”来统制、驾驭它们,就像打上几个大桩子。
这样,问题又回到“固定的情”即“常情”之上来,需要由“常情”来充当统制、驾驭那些不甚稳定的“情”的角色,而“常情”也即是“味”。
联系具体的戏剧实践就是,“滑稽”这样的味固然要由“不正常的衣服”、“不正确的谈话”这类“别情”,以及“唇鼻颊的抖颤、眼睛睁大或挤小”这类“随情”来体现,但是反过来,如果离开了“滑稽”这一规范化了的基本情调,那么,衣服、谈话、唇鼻颊眼的动作就失去了归依,就未必有什么意义,至少未必有特定的意义。
戏剧没有具体情景和具体动作就无法体现,而具体情景和具体动作本身也构不成戏剧。基本情调在一系列情景和动作中存活,而这些情景和动作又必须以基本情调为灵魂。这就是“情”与“味”的辩证关系。
衡其地位,基本情调即“味”处于中心,“别情”、“随情”为它服务。所以《舞论》中有一个形象的比喻,说正如王者有许多臣仆围绕,“味”被“别情”、“随情”、“不定的情”围绕着。“别
二、味和情(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