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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戏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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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力所能及的判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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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着一些前后矛盾。此处如是说,彼处如斯说,总得有个过渡、有个呼应、有个解说,但贺拉斯不管,照样说下去。随手写信,自有可原谅之处,但内中确实体现了贺拉斯理论上的不周密之处。好在他的言辞优美流畅、娓娓动听,在很大程度上遮掩了某些前后抵牾的缺陷。
    贺拉斯还从戏剧家的主观角度论述了戏剧题材的选择,认为“力所能及”是作家的主观选材标准,这是很有道理的。他说:
    你们从事写作的人,在选材的时候,务必选你们力能胜任的题材,多多斟酌一下哪些是掮得起来的、哪些是掮不起来的。假如你选择的事件是在能力范围之内的,自然就会文辞流畅、条理分明。
    如此切实的忠告,非长踞艺坛、经验丰富者不能言之。
    某一题材掮得起来与否,贺拉斯主要不是指作者对该题材的熟悉程度,而是指作者是否具有处置、调配、安排该题材的能力,着重于艺术手腕。
    由于他把古代现成题材与现实题材两相比较更热衷于前者,所以他的主观选材标准也是以古代现成题材为主要对象的,反正都不熟悉,权且以自身的艺术能力去审度选择。这样,他所谓力所能及的选材,势必是与艺术处理连在一起考虑的。
    他有一句传之后世的名言:“要写作成功,判断力是开端和源泉。”这里所谓的“判断力”,正是一种包括对艺术处理的预想在内的选择。他希望人们正视并锤炼自己的艺术安排能力,敢于把那些

二、力所能及的判断力(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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