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共五人,即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蔡和森和高君宇。另有两人为候补中央委员,即邓中夏和向警予。陈独秀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长(这一职务名称在当时不固定,有时也用原名——中国共产党中央局书记。陈独秀1922年6月30日写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上,则署“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书记”)。
中国共产党“二大”最主要的成果,是起草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这一宣言是由陈独秀、蔡和森和张国焘组成的起草小组起草的,陈独秀执笔,经大会讨论、修改、通过。
中国共产党“二大”比中国共产党“一大”在理论上的大飞跃,便是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从而使中国共产党在行动上有了明确的指导方针。
中国共产党“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指出的最高纲领是: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政党。他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最低纲领是:
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民主共和国。
这最低纲领,亦即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义革命纲领。
提出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
中共二大在上海辅德里召开(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