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陈独秀与新思想》一文,说得痛快淋漓:
陈先生捕了去,我们对他应该要表两种敬意。一,敬他是一个拼命“鼓吹新思想”的人。二,敬他是一个很“为了主义肯吃苦”的人。
捕去的陈先生,是一个“肉体的”陈先生,并不是“精神的”陈先生,“肉体的”陈先生可以捕得的,“精神的”陈先生是不可捕得的。
要求快恢复“无罪的”、“有新思想的”、“鼓吹新思想的”陈先生的自由来。[注释17]
那位已经回到湖南的“二十八画生”毛**,在《湘江评论》创刊号上写了《陈独秀之被捕及营救》一文,赞誉陈独秀为“思想界的明星”:
陈君之被捕,决不能损及陈君的毫末,并且留着大大的一个纪念于新思潮,使他越发光辉远大,**决没有胆子将陈君处死,就是死了,也不能损及陈君至坚至高精神的毫末。
我祝陈君万岁!我祝陈君至坚至高的精神万岁!
孙中山在上海会见徐世昌派出的和平谈判代表许世英时,也很尖锐地提到了陈独秀被捕之事:“你们做的好事,很足以使国民相信,我反对你们是不错的。你们也不敢把他杀死,死了一个,就会增加五十、一百个,你们尽管做吧!”
孙中山坚决要求徐世昌释放陈独秀。
许世英这位“内务总长”不敢怠慢,赶紧给徐世昌发去电报,转告了孙中山的意见。
京师警察厅慑于重重舆论压力,在
新世界游艺场窜出黑影(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