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科学理论必须能接受反证。在一般情况下,应能设计出一种实验、研究计划或观察方案。如果实验或观察结果与某一理论的预测不一致,那么这种理论就应当是错误的。
1982年,阿肯色州的一次庭讯中,曾经成功地应用过这种检验方法。法官奥佛顿最后裁决,“原创论”是伪科学。这场官司是1981年,阿肯色州实施“公平待遇法案”,允许学校教授物种起源的原创理论,教学时数与达尔文主义相等;如此持续了一年有余。原创论教导学生:“圣经是上帝圣言的纪录。我们坚信圣经的字里行间都透着上帝的意志,因此原稿所有的结论,无论从历史的或科学的角度来说都是正确的。对于学自然科学的学生而言,这意味着圣经创世纪对于物种起源的解释,是一种对简单历史真理的实事求是的陈述。”
根据宪法规定的政教分离原则,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决定向法庭起诉。奥佛顿法官必须判定原创论是否科学,抑或只是一种宗教。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原创论的形象遭到了辩护人的糟蹋。一位支持者振振有辞地发言:“谁也无法设计一种科学实验来描述创生过程,甚至无法断言这一过程是否能够发生。”另一位支持者更是妙不可言,声称:“我们谁也无法通过科学研究发现造物主创造生命的任何过程。”那是因为,另一位卫道者补充道,“当代宇宙中并不存在造物主的创生作用。”
原创论者声言无法证明他们的理论不是假的,恰恰是搬
达尔文的错误(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