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方案权衡,常常以总体性的残忍为前提。残忍成了一种广泛传染的历史病菌和社会病菌,动不动就采取极端措施,驱逐了人道、公德、信义、宽容、和平。
现在可以回到流放上来了。说过了杀的花样,流放确实成了一种极为仁厚的惩罚,但实际上对承受者来说,杀起来再慢也总不会拖延太久,而流放却是一种长时间的可怖折磨。死了倒也罢了,问题是人还活着,种种不幸都要用心灵去一点点消受,这就比死都烦难了。就以当时流放东北的江南人和中原人来说,首先让人受不了的事实是流放的株连规模。有时不仅全家流放,而且祸及九族,所有远远近近的亲戚,甚至包括邻里,全都成了流放者,往往是几十人、百余人的队伍,浩浩荡荡。别以为这样热热闹闹一起远行并不差,须知这些几天前还是锦衣玉食的家庭都已被查抄,家产财物荡然无存,而且到流放地之后做什么也早已定下,如“赏给出力兵丁为奴”,“给披甲人为奴”等等,从孩子开始都已经是奴隶。一路上怕他们逃走,便枷锁千里。我现在随手翻开桌上的史料就见到这样一条记载:明宣德八年,一次有一百七十名犯人流放到东北,但死在路上就有三分之二,到东北只剩下五十人。由此,一路上的自然艰苦和人为虐待便可想见。好不容易到了流放地,这些奴隶分配给了主人,主人见美貌的女性就随意糟蹋,怕丈夫碍手碍脚先把丈夫杀了;人员那么多用不了,选出一些女的卖给娼寮,选出一些男的去换马。最好的待遇算是在
流放者的土地(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