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堂上之后,只见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妇人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小童,跪在堂下哭诉,大门外围着不少看热闹的人在吵闹,于是他便朝他们开口问道:
“堂下何人,有何冤情?可细细诉来。”
那妇人哭声哽咽的回道:“回大人,呜呜,小妇人乃是南岗镇下里村的人,夫家姓岳,夫君年初刚逝,族里的大伯要强夺家里的地,小妇人母子家中如今只赖这几亩地过活,如今,如今……这是要逼死我们母子啊……求大人做主……”
说罢哭的愈发伤心,门外看热闹的人也开始交相接耳起来,李明锦皱了皱眉,晋朝人多数举族而居,孤儿寡母的按说族里应该有照应的,怎么会闹到了县衙来。于是便对她问道:
“既然有此等不公之事,岳氏族中长辈无人来管吗?”
那妇人还在抽抽噎噎,“回大人的话,大伯说夫君生前借了他的银钱未还,如今夫君去了,要将家里的地拿去抵债,族中叔伯听说是欠大伯银钱,都不管了。可,可小妇人真的不知道有借钱这回事,也未曾听夫君提起过……”
“对方可是有借据凭证?”李明锦又问。
“并无,只是大伯说三弟是人证,可无凭无据的,大人,请大人为我们母子做主啊……”
“你今天是来状告大伯是吗?”
那小妇人哭着坚定的道“是,求大人做主!”
李明锦听完点了点头,文吏已经将夫人所述的来龙去脉记录在案,李明锦让陶文带着衙役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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