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有千斤重。
一抬头,却看到哥哥就站在眼前,他冷漠地嫌恶地看着她,他说:“喜欢我?霈霈,你真恶心。”
张霈猛然睁开眼睛,月光清凌凌照进来,跟打了一层薄纱似的。
刚进秋天,却出了一身冷汗。她心跳得很快,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光洁干净,没有缠上任何东西。她缓缓舒一口气,眼睛漫无目的地扫过屋子,定睛在书桌上的那本书。
那是本莫名其妙送到她手里的、写着她的名字,书签上却留着于程飞的落款的书。
她下了床,重新打开书,拿起那枚书签来。
仔细看看,与其说这是书签,不如说是一张明信片的边角,似乎只是兴致来了,随意剪下一段明信片当书签用。原明信片大概是张风景画,留有“于程飞”落款的那一面是不完整的冰川和露出半扇翅膀和一个头的鸥鸟(张霈不认识这种鸟);用钢笔写着挪威语的另一面则是明信片常有的空白面,边缘切割不甚整齐,因为用来写邮政编码的方格都被剪成了梯形。
张霈看着那行字,她是认得于程飞的字迹的,包括写在扉页的她的名字。
那么,这本书是因为什么缘故到她手里的?
它为什么会在走廊里被捡到?
以及,于程飞早已毕业了,他的书为什么会写了她的名字出现在学校里?
难道是他托人寄给她,但是在中途遗失了?
就算真是这么回事,那他是怎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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