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爬狗洞多少回了?!敢情不是你爬!”
慕云玺睨了镜子一眼,拿起笔继续练字。就是想着自己住了人家身子,她就当是交房租了,才陪原主癫了两个多月!
以为这是现代吗?高门女子自由得想出门就出门?她被拘高高大院里,出入动则数个丫鬟跟着,她出趟门容易吗?
再说,若没她穿越过来,原主这具身子就腐烂成骨了,还轮到原主在这里瞎逼逼?
“我跟系统之主签了血契的了,若是公子看上了我,我就能寄魂托生,若他没看上我,我就得成为系统之主的宠姬了,再也不得回人间。你就当完成我这心愿,替我去寻他吧!”
“既然你已经与系统之主签了约,为何不让系统之主直接带你去见他,作为附加条件?”
“我现在就剩一缕魂了,去了,公子他也看不见我啊!”镜中人翻了翻白眼。
“那你让系统之主差勾我的魂去,让我投胎或回我原来生长的地方,这身子,还你。咱俩换回来。”
“你以为我不想?偏偏这身子与你的魂魄更契合,否则,也不会一个月里,我就只能用一夜了。”
她就知道没这么容易。云玺收回眸光,放回到蚕茧纸上,认真练起字来,她在现代是大学生,在这里却跟文盲一般,她就只好刻苦一点,学着适应这里的生活,尽量让自己不要太古怪和突兀,被当成怪物了。
“你把灵魂买给了系统之主,换了寻那人的消息了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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