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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汉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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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遇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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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狗肚子里去了,他居然不顾廉耻向野蛮人投降了。
    建奴兵不血刃拿下玉田更加骄纵,他们开始在玉田县城外劫掠。
    一支十一人的正蓝旗披甲人冲进了四角山下的村庄烧杀抢掠,没来得及遁入山林的老百姓有许多成为了冤魂。
    这里离县城二十余里,山脉连绵起伏,隐藏在山岗上的黄汉见到山下的那个跟九里台村规模差不多大小的村子起火了,马上意识到应该是后金军在劫掠。
    抢劫如此小村庄的想必不是大股人马,黄汉决定冲过去看看有没有战机,他请父亲带着几位没有能力骑战的家丁在山脚埋伏等着接应。
    黄汉选择憨子、杨汉威、杨大年、黄四方跟随自己出战,命令宋鹏飞在自己身后一里外尾随当好传令兵。
    他和大家约定了简单手语,高举单拳表示敌人不多,己方完全能够一举歼灭之,全军火速出击。
    挥舞手掌的意思是按照计划诱敌前往伏击点,摘下皮盾在头顶挥舞表示敌人太多,我军很危险,竭尽所能逃走一个算一个。
    十六人的队伍里,除了黄沂州就只有憨子、杨汉威等四人能够骑战,而且能够在马上从容发动远程攻击,宋鹏飞骑术一流,让他担任通讯员当然是用人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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