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嫌弃宋迟,嫌弃他每天回来一身臭汗,嫌弃他居然还有不洗脚的时候,嫌弃他满手粗粝的茧子,她永远忘不了他的手划过她身上时,刮起的那片片红痕,火辣辣地疼。
嫌弃他不懂情/趣,不如长安城里的那些权贵少年出口成章,若是那些少年看到了她的猫,必定诗词成句,或许又是一段佳话。
那会儿,她还不识人间疾苦!她还不知道,长安城里多少少年都死在了叛军的刀剑之下,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更没有谁,愿立马横刀,与叛军刀剑相向,拯救朝堂万民于水火。
正想着,那猫“喵呜”一声,从她的腿上跳了下去,朝外面跑了出去。
李晴华连忙跟在后面撵出去,她的脚伤并没有好,但她已经没有那么娇气了,穿了一双厚一些的鞋子,碾了这两天之后,她甚至还在想,会不会生出茧子来?
要是会的话,那就好了。
宋迟的脚上就有厚厚的茧子,所以,他走多少路,都不会起泡,也不会疼。路上多崎岖,他都能够平稳地走过,不会跌倒。
汤圆跃出大门,朝外面跑了,李晴华一路跟了过去,厚底的鞋走起路来并不轻盈,但踩在鹅卵石的路上却不硌脚。只是汤圆很野,跑得又快,上了太液池的九曲桥,跑过了半个太液池,这才在太掖亭前面一点停住了脚步。
明黄色的帷幔被水风吹得扬了起来,里面坐着几个人,李晴华一眼扫过去,正中间的穿着蓝色圆领袍,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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