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换了三个律师。
财产分割主要的问题在房子上。他们婚后有一套估价在一千五百万加币的豪宅,女方提供了五百万加币的古董家具。房子是柳家买的婚房,但当时就留了个心眼。这套房子写的是柳太太的名字,以五百加元过户给儿子。
决定离婚前,柳子桐先和关筑说要回上海一段时间处理工作,私底下却委托中介卖房子。为的就是先把房子处理掉,拿了钱,再按二十加元的价值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关筑家本就是搞房子的,在温哥华有人脉。有熟人见到她家的房子在挂牌,立刻通知了她。关筑连忙打电话给丈夫,柳子桐只含糊地推说是资金回笼有问题,需要现钱。
关筑也是精明人,不出这一套。挂断电话,就立刻把丈夫告上法庭,这下便是彻底撕破脸了。到这里还不算完,这对夫妻还另一种默契性,双双觉得对方出轨,雇了私家侦探寻找证据,只求把对方判为过错方。
可惜这事上抓不到破绽,他们又从赡养费上下手,只求证明自己是天底下最穷的一个。关筑说自己是家庭妇女,没有收入来源,尽管她的父亲每月给她十万加币零用钱,她却说是借的债务。柳子桐更了不起,说自己在家族企业工作,但是薪水只有五加币,其他的则是一问三不知。
苏妙露道:“这是为什么啊?”
柳兰京道:“离婚之后,富有的一方有责任付赡养费,而且赡养费的金额是法院决定的,理论上不富有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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