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的大路只有一条,所以还是时常能遇到人,不过因着都不熟,陆瑾便一个人埋头赶路。
走了大约半小时左右,身后传来一阵叮铃铃的声音,听着像是自行车的车铃声。
果不其然,身后很快便传来一阵骚动。
“快看,是自行车,还是永久牌的!”
“真漂亮!我也好想要一辆!”
“做什么梦呢?永久牌的自行车可得两百块呢,你有钱吗?”
......
看见自行车过来,路上的人不自觉地往两边靠了靠,艳羡又激动地看着那车议论着,八十年代初,自行车虽然已经算常见了,但因为价钱的昂贵,能买得起的人到底还是少数,特别是他们乡下。
陆瑾也跟着往后看去,只见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正蹬着车往他们这边骑来,嘴上还不停地喊着:“让让,让让。”
他一头小碎发,穿着时下最流行的白衬衫,印着朝阳的余晖,衬的整个人的脸庞都像是在发光,原本便俊朗的五官显得更加英挺了。
陆瑾看了一眼便转回了头,继续往前赶路,刚走没几步,就听“呲—”地一声,自行车停在了她旁边,一个温润的声音有些不确定地响起:“陆瑾?”
咦,认识的?
她有些诧异地抬头看了过去,只见刚刚那个青年一只脚着地,横跨在自行车上,有些犹豫地看着她,等她抬起头,眼中的犹豫随即退去,看来是已经确定了她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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