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傅姨就从夜总会调到陈蜀军家里,工作也不繁琐,每日洗衣做饭,收拾屋子,与夜总会相比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债务在第五年就已经还清,她还是选择留下来,陈老大是她的恩人,而且他们一家吃惯了她煮的饭菜;再者说一个寡妇没有家还能去哪里呢。
对陈蜀军她只有恩情,绝不敢有其他非分之想,多余的爱全给了几位小少爷。
特别是陈谦,这位小少爷从小到大陈老大对他不是特别关心,好几次她都看见陈谦站在陈蜀军房门失落地听着他对陈安仁百般夸奖。
方骏和陈安仁年龄相当,三个人一起玩,陈谦总是被忽略的那一个。
傅姨很怜爱他,看着陈谦从乖戾的小男孩一步步变成了一位斯文的青年,她就像看着自己孩子长大那般幸福。
这些年她没有心思去考虑情爱,没有机会认识新的人,猪肉佬欠债的事也确实让她害怕。
两个月前陈谦偶然叫傅姨陪他去买衣服,两个人在商场晃悠了半天,陈谦还给她添置了不少衣裤,中午时分又带着她去了一家十分高档私密的酒楼,在那里她见到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男人。
眼眶深陷,鼻梁高挺,下颚线条利落柔和,头发懒散地抓到后方,说话间眼神里始终带着笑意直视你,不会让人感到压迫,反而有一种眩晕的羞涩感。
他自我介绍叫SAM,来自美国芝加哥,从前就听说起中国女人温婉娇小,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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