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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娱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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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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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彗星》交给伯纳发行的话,我保证拿出20万做宣传,同时拷贝直接弄50个,这些钱都由伯纳先垫付,发行分成我也只要10。”于东说道。
    一个拷贝大概需要7000-人民币,50个拷贝就是35万至50万之间,再加上20万的宣传费用。
    按照最少的价格计算,伯纳在电影上映前就得投入55万人民币。
    别看20万宣传费用少,现在的2001年可不比后世各种电视综艺、报纸、杂志、网络、以及社交平台同时发力。
    各种各样的宣传,那是铺天盖地。
    这种铺天盖地的宣传方式得等到《让子弹飞》上映时才真正出现!
    此时,除了国师、冯大炮这种大导演的电影没上映就全国皆知之外,大部分电影连在报纸上做宣传的都没有。
    电视综艺就更别提了,网络也还没发展起来。
    大部分电影上映就是做几张海报,然后听天由命,由观众去决定票房!
    很多都是观众到了电影院才知道有这部电影上映,这个时候的宣发方式根本没什么花样。
    当然花样少,也是因为发行基本被华影垄断了,院线制度没改革之前,缺少商业竞争机制,根本无法激活电影的潜力,其中就包括宣发方面。
    再想想《彗星》的制作成本才5万块,宣发费用都是拍摄成本的11倍了,绝对是绝无仅有。
    再说50个拷贝,一般一个拷

第51章 诚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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